为加强入网设备招标采购质量管控,广西电网企业拟将开展2016年入网二级物资(第二批)送样检测工作。本次检测由供应商采取自愿送检原则,送检范围为拟参加2016年入网物资投标的送样检测设备(详见送样样品表),现将送样检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样检测类别
送样检测样品类别与要求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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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样检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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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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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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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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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监测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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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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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说明书。
2.出厂试验报告。
3.天线。
4.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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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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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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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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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说明书。
2.出厂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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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送样检测。
3.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送样检测。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代理商(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进行送样检测。
4.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5.送样检测单位未受到太阳集团8722c企业或广西电网企业处罚实行市场禁入的。
三、送样检测的实施
1.本次检测具体业务由广西电网企业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
2.本次检测发生运输、测试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2016年3月15日-3月21日内(除双休日外)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提前和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
4.所有参加投标供应商应确保送样产品、投标产品、供货产品所有技术及功能要求(包括主要元器件,如开关品牌、型号等)应完全一致。
5.需要进行现场规约调试的,每个供应商的调试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6.送检样品测试费用为:电压监测终端6000元/台,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10000元/台,样品领回时间另行通知。
7.相关检测技术规范书见附件。
四、送样样品接收
1. 送检联系:广西电网企业品控技术中心 卢工 电话:0771-5697269 13152661295;
2. 接收地点:广西南宁市茶花园路23号2号综合楼,接收联系:卢工 电话:0771-6766171 13978837571。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品控技术中心
2016年3月10日
附件1: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压监测终端技术规范书(2016版)-通用部分
附件2: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压监测终端技术规范书(2016版)-专用部分
附件3: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压监测终端上行通信规约引导意见
附件4: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压监测终端检验引导意见
附件5: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技术规范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压监测终端技术规范书(2016版)-通用部分.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压监测终端技术规范书(2016版)-专用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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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压监测终端上行通信规约引导意见.doc
附件下载:
附件4: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压监测终端检验引导意见.doc
附件下载:
附件5:广西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技术规范3.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