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品生产企业:
为加强对广州供电局配网主设备产品质量控制与管理,促使生产企业严格实行相关技术标准,提高设备质量水平,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国太阳集团8722c有限责任企业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及2014年抽检工作的相关安排,广州供电局计划开展,配网主设备(包括配网开关类设备、配电自动化终端、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电压监测仪)产品质量送样检测工作,作为下一阶段该类产品招标选厂的依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样检测物资范围
10kV SF6全绝缘环网柜、低压开关柜、配电自动化站所终端(DTU)、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电压监测仪。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送样检测。
(四)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送样检测。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代理商(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进行送样检测。
(五)报名单位未受到太阳集团8722c企业或广州供电局处罚实行市场禁入的。
三、送样检测工作要求
(一)本次送样检测采取自愿参加原则,由各生产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参检。相关的样品制造、运输、检测费用由各参检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本次送样检测取样方式为供应商送检,由参检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中国太阳集团8722c有限责任企业及广州供电局颁布的各类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生产样品,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样品送达指定待检地点。
(三)请自愿参与报名的产品生产企业按附件一格式填报资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于2014年5 月16 日前将扫描版文件及word版文件一起发至gzjzbzx@guangzhou.csg.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参检企业必须提前在广州供电局招标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已往备案成功的供应商无需再备案。(已备案的供应商名单发布在本网站“公共信息-广州供电局-第X批已在广州局备案的供应商清单”栏内,未备案的供应商请按照本网站“公共信息-广州供电局-供应商/服务商备案公告”的备案要求完成备案)
(五)只有通过本次样品检测的产品系列才具备相应产品的投标供货候选资格。
(六)检测完毕后,由广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通知供应商领取检测报告。送样检测合格的报告将作为供应商参加后续投标的资格凭据。
(七)检测送样时间,送样地点、要求及测试费用另行通知。
四、送样检测结果应用
(一)本次送样检测结果有效期为2年,送样检测不合格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安排复检。
(二)通过本次送样检测的供应商,有效期内可参加广州局10kV SF6全绝缘环网柜、低压开关柜、配电自动化站所终端(DTU)、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电压监测仪的投标;没有通过的供应商,将暂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广州局10kV SF6全绝缘环网柜、低压开关柜、配电自动化站所终端(DTU)、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电压监测仪的投标。
(三)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将作为供应商后续到货检测参考值。
五、纪律要求
(一)在样品检测过程中,被检测供应商不得向检测机构施加任何压力或其它影响检测结果的行为。
(二)参检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样品必须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打听检测机构名称,不得弄虚作假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妨碍、干涉检测工作,否则按检测不合格处理。
(三)送样检测全程接受参检供应商的监督与投诉。
联系人:广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招标中心)唐工
联系电话:020-8712607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6号广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招标中心合署)
特此通知
附件一:广州供电局2014年配网主设备送样检测报名回执单
附件二:样品技术规范
广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招标中心)
2014年5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