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有限企业2013年配网物资(抢修车、10kV钢管杆等)专项招标项目评审结果第二次公示
广州供电局有限企业2013年配网物资(抢修车、10kV钢管杆等)专项招标项目于7月8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对该项目标的“电力抢修车”评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
经核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标的“电力抢修车”评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次序确定第二名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企业为本标的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13年9月28日--30日。
中标候选人如下: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比例 |
W2013-0118-4 |
电力抢修车 |
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企业 |
100% |
公示期内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发至投诉受理邮箱(请载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事项等内容,须盖单位公章)。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供电局有限企业监察部
投诉电话:020-87122399 联系人:赵工
投诉受理邮箱:jbyx@guangzhou.csg.cn
广州供电局有限企业招标服务中心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