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企业教育培训评价中心拟开展220kV交流输电线路实训场升级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报名须以法人为单位,由投标人严格按本说明所列标的物名称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供符合本公告说明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处进行现场报名。
一、项目概述
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注册资本要求必须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企业、全资子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贰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受理其投标:
1.不能同时满足本公告第二点报名要求第(一)项下所列基本要求的;
2.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报名材料的;
3.没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的;
4.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5.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太阳集团8722c有限责任企业、广东电网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6.有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中国工网在线(http://www.gy-center.ne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太阳集团8722c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下载投标意向书;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起。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25日-7月31日,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3.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平云路163号平云广场B塔广东电网企业物流服务大厅
联系人:吴工、王工
联系电话:(020)85127566 、85120177
四、招标文件发售流程
1.现场提出购买标书
2.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材料
3.缴纳标书费(刷卡支付),标书一旦售出概不退换。标书费金额:100元/份。
4.现场发售招标文件(请自备4G及以上容量的U盘或移动硬盘)。
5.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项目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5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平云路163号平云广场B塔广东电网企业物流服务大厅。
2.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
1.招标文件购买意向书(表格)一份(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一份(原件);
3.投标人代表的授权文件一份(原件);
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一份(复印件,提供原件校核);
5.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原件);
6.清廉承诺书一份(原件),《清廉承诺书》在工网太阳集团8722c下载。
注:招标文件购买意向书和申请人代表授权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监督及投诉
(一)投诉的受理机构
广东电网企业教育培训评价中心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 刘宁委 020-87128318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标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经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八、附件
广东电网企业教育培训评价中心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