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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企业三亚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8-11 09:21:37  来源: 太阳集团8722c原创

海南电网企业

三亚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B-2012-14

海南电网企业(简称“招标人”)委托海南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三亚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物资进行公开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进行密封投标。对此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按本公告地址和办理方式提交书面的意向书,交付标书费后即可获得完整的招标文件。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三亚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物资框架招标

招标人:海南电网企业

资金来源:用户资金。

二、招标标的清单

具体标的划分及招标数量详见《海南电网企业三亚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物资框架招标标段划分表》(附件3)。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相应标的物产品省级以上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鉴定证书。

5.企业所用的商标已按国家《商标法》等法规注册(提供相关证明)。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8.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母企业和全资子企业、母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属于同一母企业的全资子企业或控股企业参加同一投段的投标,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1.凡属于虚假投标的物,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取消该企业在海南电网企业范围内一年的投标资格。

1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物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企业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3.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海南电网企业的验证)。

14.在供货合同实行过程中,未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海南电网企业的验证。

15.在供货合同实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海南电网企业的验证。

16.在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海南电网企业、其所属供电局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7.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8.如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材料,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商务(含业绩、注册资本等)及技术要求,方可视为满足此包的资格要求。

19.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管理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的投标人应是获得相应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0.业绩: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或主机设备有相应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撑。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技术支撑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五、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⒈投标人可通过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太阳集团8722c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下载投标意向书等;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11日起。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如下:

发售时间:2012811日~20128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件4《招标文件工本费登记表》。

3.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口市府城镇振发路凤翔变电站内海南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408A室(邮编:571100)。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898-32868312)。

联系专用电子邮箱地址:hncsgbidding@163.com

海南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海南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府支行

账号:265012224824。

说明:外地厂家如果在汇款时,查询不到我单位开户行的行号,请将款项直接汇到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即可,单位名称和账号不变。

4. 招标文件发售流程:

4.1现场购买

4.1.1投标单位被授权人现场递交投标意向书等资料;

4.1.2缴纳标书费(请携带银联卡,不收取现金);

4.1.3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备2GB及以上容量移动存储设备)。

4.2 汇款购买

4.2.1将投标意向书等资料签字盖章,且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海南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账户后,将投标意向书等资料及银行汇款底单彩色扫描后发送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中,电子邮件主题编写格式:XX企业购买招标文件信息(招标名称及招标编号)。银行汇款底单彩色扫描件必须字迹清晰,并注明所购买标段的标段名称及标段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在汇款或转账单附言中注明为“SB-2012-14-XX标段标书费”。

4.3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的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投标意向书所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六、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0日下午2:00时(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海南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海口市府城镇振发路凤翔变电站内)。

3.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

1. 投标意向书(表格)一份(原件,邮购时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人代表的授权文件一份(原件,邮购时提供彩色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应与实际办理投标事宜被授权人一致

3.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一份,即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 招标文件工本费登记表(原件,邮购时提供彩色扫描件)。

投标意向书和投标人代表授权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的投标专用章)。

八、监督及投诉

海南电网企业监察部     电话:0898-65334990。

九、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书(范本)

附件2: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

附件3:《海南电网企业三亚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物资框架招标标段划分表》。

附件4:招标文件工本费登记表

 

 

                                            海南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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