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企业二级物资(管材类)供应商评估现场提供证据指南
广东电网企业二级物资(管材类)供应商现场评估工作组即将于近日出发,对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PVC-C管等9个标的新增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估。
为了让供应商对评估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更好地配合现场评估,以提高评估的有效性,特制定此指南。供应商应根据此指南做好评估前相关的准备。
本指南非强制性文件,仅供参考。现场评估审核时以《供应商评估标准指标》为准。
一、针对《供应商评估标准指标》应提供的证据:
现场评估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据指南(详见附件),请各参评供应商按照指南要求,按不同的模块顺序准备好相关资料(含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原件考评组现场查阅后,将收集带回认为有必要带回的对应复印件资料,作为支撑评分的证据。
二、提供评估现场照片和DV视频
1、供应商应向评估审核组提供评估现场照片和DV视频,评估现场照片和DV视频用作现场评估后专家组进一步评审取证。若未能提供或未能达到要求,可能会影响最后评估结论。
2、评估现场照片和DV视频供应商自行拍摄提供。
3、评估现场照片和DV视频拍摄时间距离现场评估时间不大于30天,DV长小于3分钟。且与现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照片和DV视频内容应基本一致,包括:
①工厂正门,显示企业名称和工厂标志;
②工厂内布局,主要厂容厂貌;
③产品生产制造流程完整生产线,显示生产环境、设备、材料、产品和人员操作过程;
④检验室和检验设备;
⑤原材仓库、成品仓库;
⑥自选内容,供应商认为有价值而需展示的内容。
本指南咨询电话:叶工020-85125272;林工020-85125270;赖工020-85125046
广东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