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8722c企业物资供应商登记公告
(2011登记公告001号)
为进一步做好太阳集团8722c企业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工作,提高太阳集团8722c管辖区域各类物资供应商信息互通互用水平,建立统一评价标准,提供公平、公开、便利的选择优质诚信供应商的平台,建立良性竞争环境,实现太阳集团8722c企业一体化管理目标,现拟组织开展太阳集团8722c企业2011年度物资供应商登记工作。
任何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太阳集团8722c企业物资供应服务的企业,请按照本公告安排参加登记工作。
一、登记工作总体安排
1、物资供应商登记工作由太阳集团8722c企业物资部(以下简称组织方)组织实施。
2、物资供应商登记工作通过太阳集团8722c企业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
3、初次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应首先申请注册,通过审核后方能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登记。
4、本公告登记范围为附表一所列物资目录的供应商,目录以外的物资供应商的登记工作将另行通知。
5、如属国内提供的产品,仅接受制造商参与登记工作。进口产品,可接受代理商参与登记工作,但代理商除了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基本信息。
6、本登记公告长期有效,常年接受各供应商的登记申请。
7、组织方将及时对供应商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授予登记供应商资格。
8、待供应商登记工作开展到一定程度后,将只有具备登记供应商资格的才可参加太阳集团8722c企业开展的相关物资采购工作。
二、登记要求
1、登记材料
供应商须按照网站提示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供应商基本信息和登记产品信息;
1.2 电子文档(PDF格式)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省级鉴定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属于电线电缆类、塔材类的产品,还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OPGW产品,还需提供《电力专用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1.3 在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电子文档时,需按网站要求对相关证照的主要信息进行录入,并确保和纸质资料的内容完全一致。
1.4 电子文档(PDF)应按照网站规定的像素、分辨率、文件大小等进行制作提交。
2、提交方式
(1)请各供应商在注册完毕后登录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严格按照网站提示填写、上传上述登记资料,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复核确认。
(2)组织方将对供应商在网站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核,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对应供应商。
供应商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预审核情况,组织方也将及时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预审核情况。
(3)供应商通过预审核后,应按组织方通知要求,携带供应商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1.2项登记资料的原件递交至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组织方对原件进行核对,除供应商登记申请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3、已经办理2010年9月太阳集团8722c企业第一批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均应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重新提交登记资料,并递交原件审核,但原已审核的原件除外。
三、登记注意事项
1 本公告刊登在太阳集团8722c企业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各省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广东电网企业:www.gy-center.net;广西电网企业:www.gwwl.com.cn;云南电网企业:www.yndw.com;贵州电网企业:www.gzwz.csg.cn)等媒介。
2、供应商应按照物资目录和时间计划进行产品登记(如供应商生产多个一级物资目录产品,应同时登记本厂生产的所有一级物资产品),并按要求完整、真实地通过网站递交登记资料。在预审核通过后,及时递交原件审核。
3、按照太阳集团8722c企业供应商登记工作安排,为避免网络拥塞,便于各供应商进行网上登记和组织方开展后续评估工作,本次登记工作将按物资品类分批次开展。
为提高效率,供应商应积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料递交。在规定登记时间之后,供应商仍可进行网上登记,但由于时间原因,可能无法及时安排原件审核以及现场考察、质量抽检等候选供应商资格考核工作。
4、供应商只有通过预审核后,组织方才接受原件审核,否则不予受理。
5、原件审核通过后,组织方将及时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供应商即可获得登记供应商资格。组织方将授予供应商身份认证密钥key(内含供应商基本信息和供应商编码)。
7、供应商可随时登录网站上传登记资料。
8、在供应商资料通过预审核后,组织方将通知相应供应商提交原件进行审核,供应商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9、供应商获得登记资格后,需要补充登记产品的,仍应首先登录网站补充递交相关资料,并将相关产品资料的原件、补充登记申请书等资料按组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递交审核,但有关企业的基本信息无需重复递交。
10、登记供应商的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登录网站,填写变更申请,经批准后进行网站信息变更。
11、供应商应对提交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登记申请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变造伪造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登记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进行登记申请。
12、供应商可登录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登记审核情况。
13、登记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技术支撑电话:020-37592815;
业务咨询电话:020-38122545、38122546、38122565;
投诉受理电话:020-38122565。
14、供应商登记的相关资料下载和登记办理均免费。
四、附件:
附件1、太阳集团8722c企业2011年一级物资供应商登记工作安排
附件2、太阳集团8722c企业物资供应商登记申请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