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西双版纳供电局110kV金象变站外成品栅栏采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西双版纳供电局变电管理所(运行),对110kV金象变站外成品栅栏采购现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110kV金象变站外成品栅栏采购。
1.2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西双版纳供电局。
1.3建设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镇曼掌村110kV金象变电站。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2016年局生产成本,材料费。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谈判内容
3.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包,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西双版纳供电局110kV金象变站外成品栅栏采购进行招标。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和 |
单位 |
数量 |
说明及所包含的配件 |
方管(成品栅栏) |
立柱6*6(cm),横杆3*5(cm)竖管3*3(cm),1.5mm壁厚、1.5-1.8米高 |
t |
18.86 |
柱帽 |
防锈漆 |
蓝色 |
kg |
21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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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头 |
3*3(cm) |
个 |
3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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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所要求的样品进行评审,对未提供、不全提供、提供的不是投标产品或后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包含17%的增值税,包含运费,质保期内维护费等。
3.2交货时间:中标后1个月内。
3.3交货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镇曼掌村110kV金象变电站。
四、谈判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谈判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谈判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产品的材质须符合采购技术要求;
(4)必须有同类供货或承包安装业绩,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申请人:
(1)谈判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企业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企业为另一家企业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发生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收到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原则上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特殊情况,可以由评委在其中择优选择一家(仅适用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
五、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谈判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先容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5.2出售时间:2016年4月 11 日至2016年4月 18日16:00时。
5.3出售地点: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6号变电管理所(运行)办公楼三楼3006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6.1 谈判申请人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6年4月23日9:30 时至10:0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6号变电管理所(运行)办公楼三楼3006室,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也可以采用邮寄方式2387624491@qq.com)
6.2 招标人于2016年4月23日10:00时在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6号变电管理所(运行)办公楼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先容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本项目的谈判将于上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6号变电管理所(运行)办公楼三楼进行,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谈判。
七、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响应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安全责任自负,费用自理。响应单位进入现场前应与采购人联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南网阳光电子商务阳光平台()及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http://www.yn.csg.cn)网站上发布。
十、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西双版纳供电局变电管理所薛莉联系。
电话:0691-2167946 手机:13988171031
201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