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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创先方案及行动计划编制辅导咨询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2-24 17:21:44  来源: 太阳集团8722c原创

“十三五”创先方案及行动计划编制辅导咨询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十三五”创先方案及行动计划编制辅导咨询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企业受业主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十三五”创先方案及行动计划编制辅导咨询项目现拟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十三五”创先方案及行动计划编制辅导咨询项目。

1.2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

1.3 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出资比例:100%。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谈判内容

3.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包,采购内容包括: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十三五”创先方案及行动计划编制辅导咨询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2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十三五”创先方案最终版

(在咨询企业的辅导下完成以下内容的编制)

  3.2.1 中心“十三五”期间业务定位

  3.2.2 中心当前内外部环境及优劣势分析(运用SWOT模型进行分析)

  3.2.3 中心“十三五”期间创先一级指标体系构建及逐年赋值

  3.2.4 中心“十三五”期间创先关键举措和行动计划编制思路和要点

  3.2.5 中心“十三五”期间创先工作组织保障体系搭建

  3.2.6 中心“十三五”期间创先各专业组工作实施方案

3.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2016年创先行动计划最终版

3.4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创先例会汇报材料模板修改版

3.5服务要求:咨询机构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开展项目工作,保证派出的咨询团队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并熟悉业主的咨询辅导需求,满足业主的项目进度要求。

3.6工期要求:项目开展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至3月31日。

四、谈判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谈判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谈判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具有在电网企业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的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4)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提供拟配备人员组成表)并提供人员的相关资料(如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注: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申请人:

(1)谈判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企业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企业为另一家企业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五、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谈判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以上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先容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每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整(¥5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月26日17:30时。

5.3出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企业办公楼三楼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6.1 谈判申请人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6年3月1日10:0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企业办公楼三楼开评标室,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6年3月1日10:00时在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企业办公楼三楼开评标室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先容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本项目的谈判将于上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企业办公楼三楼进行,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谈判。

七、谈判保证金

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采取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汇至我企业账户,并在递交响应文件前1天或谈判当天提交转账或现金进账方式的进账单原件或电汇单据的复印件。未按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项目澄清

响应单位在编制响应文件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传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递交至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企业,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lzbb@163.com,我方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以书面传真形式回复。请你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所有函件原件同时递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太阳集团8722c有限责任企业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及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企业http://www.hlzb.com.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物流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招标代理有限企业

联系人:邹谨   电话:0871-67113425   传真:0871-67113413

前台(电话):0871-67113400   前台(传真):0871-67113414

 

 

 

 

 

 

 

 

 

 

 

 

 

 

 

 

 

 

 

                                   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企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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